我司颜昌群同志荣获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表彰
2015 年12 月28 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对中央企业“十佳百优”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中船集团公司6人受到表彰,其中我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颜昌群同志荣获“中央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称号。
据悉,此次表彰,是国资委为肯定中央企业法制工作队伍在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做出的卓越成绩,对中央企业“十佳百优”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该表彰是国资委清理各种表彰事项后在中纪委备案目录中保留下来的三项表彰事项之一,每四年开展一次。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转发国资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十佳百优”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的通知》﹝船工法规(2016)39号﹞文件的要求,希望全体法律工作者和企业员工以先进为榜样,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企,进一步提升守法合规和风险防范意识,为企业各项业务的开展保驾护航;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推动企业法治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再立新功。